摘要:
去年以来,滦州市供销社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唐山市社工作部署,继续以做强基层组织机制、拓展服务领域、推进项目建设和开放办社为抓手,持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
一、持续做强供销社基层组织。在恢复组建13家基层社的基础上,加强对基层社的考核与管理。出台《供销社基层组织考核办法》,加强对各镇(街)供销社、联合社的业务指导和考核管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基层组织基础,基层社综合实力持续增强。目前,滦州市供销社恢复组建的13家生存能力强、带动能力强、服务能力强的供销社基层组织,正在发挥自身业务经营优势,在带动区域内农业产业发展、助力农民增收、促进农民就业等方面发挥行业引领作用。
二、持续拓展供销社服务领域。(一)发挥供销社品牌优势,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各基层组织用好供销社品牌优势,结合自身经营优势,整合优质资源,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今年以来,滦州市供销系统土地托管面积达25余万亩、助农销售棚菜20000余吨、供应优质农资6500余吨。(二)发挥供销社职能优势,开展农村产权交易服务。进一步夯实为农服务职能基础,严格执行滦州市《滦州市农村产权交易实施细则》。目前,产权中心已累计办理交易鉴证业务48笔,交易金额302.8万元。办理村集体工程项目招标3笔,为村集体节省工程款7.75万元;办理村集体土地竟包项目7笔,增加村集体收入11.89万元。(三)发挥供销社组织优势,开展金融惠农服务。为解决农村产权抵押贷款难、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等问题,滦州市供销社发挥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接农民的组织优势,开展“农权贷”金融惠农业务。今年开通“农权贷”线上审批系统,大大提高“农权贷”审批效率。
目前,已累计办理完成22笔,主要涉及土地流转、园林绿化、农业种植、农机购置、青饲料储存、奶牛肉牛养殖等行业,共计发放贷款425万元,已成功回款256万元,无代偿、拖欠情况。今年办理3笔,70万元。
同时,产权中心服务模式得到各金融机构的一致认可,并达成业务合作。农业银行开展的农权信用贷业务通过产权中心途经办理170笔,累计放款5500万元。
三、持续推进供销社项目建设。由省供销社主导的“滦州市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体系项目(2020年更名为农服务综合平台)”,是着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打造集党务、政务、社会公共服务和供销商品服务于一体的为农服务综合平台。目前,项目行政服务指挥中心硬件建设全部完成,综合服务平台框架全部完成;示范镇东安各庄镇服务中心选址确定;20个确定选址的A类服务站中,4个已对接申报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其中1家开业运营、1家正式签约;B类服务站首批完成选址60家, 其中49家已开业运营。
四、持续开展供销社开放办社。滦州市供销社强化开放办社理念,在整合优质资源,加快完善组织网络,不断拓展服务领域的同时,成功推荐唐山友顺农业开发发展有限公司等2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成为省社开放办社企业,搭建供销社与开放办社企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合作平台,实现企业综合实力和供销社为农服务能力的双提升。
下步,滦州市供销社将不忘初心、继续前行,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社的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加快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努力为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持续加强与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涉农主体的连接与合作。对各镇街供销社、联合社进行再规范、再完善,发挥省市供销社系统优势,帮助其解决生产经营问题。将工作重心前移,结合自身职能深入了解我市农业经济发展状况和市场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业务,不断提升为农服务能力。
二是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市产权中心加强对各镇村产权交易服务站点的业务指导和政策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在市镇村三级服务网络全覆盖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业务上下贯通、服务上到村入户。
三是加强金融惠农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继续发挥政府500万元风险补偿基金的杠杆作用,撬动更多金融信贷资金服务我市农业产业发展。发挥“农权贷”线上审批系统作用,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惠农信贷服务。同时,加强业务监管力度,做到程序规范、风险可控。
四是加强食盐安全供应体系建设。食盐作为重要战略民生物资,保食盐安全供应就是保大局,就是保稳定。供销社下属企业新合作盐业公司作为我市唯一一家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承担着全市食盐安全供应职责。下步,在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基本完成,人员划转基本到位的前提下,摸清盐业公司资产底数和经营状况,谋划好盐业公司下步经营工作。
五是加强项目建设和开发办社。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帮助项目建设方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化解项目风险,保障项目建设按计划进行。不断加强开放办社力度,增强服务开放办社企业能力,为供销事业发展注入新活力,不断提升为农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