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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供销合作总社处室设置及职能

发布时间:2024-08-20 17:30     来源:唐山市供销合作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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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信息反馈宣传、相关政策研究、机要、档案、督查督办、保密和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市社党组会议及理事会相关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重大活动、综合性会议的组织以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审核工作;负责综合治理、爱国卫生工作。承担市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劳资科:负责拟定市供销社内设机构“三定”方案草案并组织报批;负责市社人事管理、机构设置、劳动工资、社会保险、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市供销社机关工作人员接收、录用、调配、考核、任免工作;负责市社机关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遗属的工资及养老金、遗属生活费以及福利待遇的申报及审批工作;负责机关科级及以下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军转干部及复退军人的安置与优抚政策落实等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社直单位用工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社直单位人员工资变动的备案工作;负责组织专业技术职务报考、评聘等工作;承担市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务科:负责市社财务会计、系统财务、部门财政预决算、融资、防范金融风险等;负责对集团、社直企业财务的管理;制定系统合作金融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系统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理,负责合作发展基金的管理等工作;承担市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合作指导科:指导供销社系统工作;负责系统综合改革、经济运行、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承担系统综合统计、重要商品经营和储备的指导和政策协调等工作,指导系统产业整合、市场体系建设、流通网络体系建设、电子商务、信息化和科技推广等工作;负责系统表彰、农民培训、评价考核等工作;负责系统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救灾、食品安全、春耕备耕、农资打假等工作;承担市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发展科(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履行社有企业出资人代表职责;负责编制市社所属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市社所属企业的改革发展;负责市社所属企业的经济运行的跟踪、出资企业及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企业改制,负责市社所属企业的新设、整合、撤销、业务开发等工作;负责市社及所属单位资产的运营管理和开发利用;负责投资和项目的前期调查、研究论证、建设管理、运营跟踪和效益评估;负责招商引资和外联合作;负责市社及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市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事会办公室(法务风控科、审计科):承担监事会日常工作,指导县(市、区)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指导所属企业监事会工作;负责对市社派出监事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市社及所属单位资产、投资、项目、合作等重大事项的前期风险防控、中期监督检查和后期考核评估;负责市社的法律事务和普法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社团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法律顾问的选聘、协调、管理及涉法事务的统筹;指导系统和市社所属企业加强风险管理,组织直属单位对风险进行排查、评估、清收、处理等工作;负责市社及所属单位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市社及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承担市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负责市社和直属单位的党、团工作;负责市社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意识形态、统战、外事、国家安全等工作;负责社直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党员干部政审等工作;承担市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老干部科:负责市社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双拥工作;承担市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会:负责市社机关工会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工会组织建设工作;承担市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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