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供销合作总社
关于印发《全社“防风险 除隐患 保安全”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市社(集团)各单位,机关各处(部)室:
现将《全社“防风险 除隐患 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唐山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1年4月26日
全社“防风险 除隐患 保安全”安全生产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4月23日全省“防风险 除隐患 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动员会议精神和市领导批示要求,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风险,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决定在全社开展“防风险 除隐患 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依据《唐山市“防风险 除隐患 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以推进“双控”机制建设为抓手,以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为保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意识,推动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落实,全面排查整治消除各类问题隐患,严格监管督导,实现存量隐患整改到位,增量隐患动态清零,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此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坚持所有行业领域全覆盖,集中精力、集中人力、集中物力,自下而上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环节、所有工作岗位的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辨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漏一企、不漏一岗,按照“排查、交办、督查、复查、问责”五步工作法进行,实现安全生产隐患动态清零。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均要依照法律法规要求,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对以下共性问题开展排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整治。
1.合法持有安全生产相关许可等情况;
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3.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事项情况;
4.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保障安全投入情况;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要求佩戴使用等情况;
5.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要求,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情况;
6.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情况,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7.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
8.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等情况;
9.按规定管控重大危险源,制定完善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等情况;
10.按规定对吊装、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排专人现场管理等情况;
11.多个企业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按规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等情况;
12督促企业落实外委施工、检维修作业、停限产等防控措施情况;
13.开展《河北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宣贯,督促企业深入开展学习宣贯落实情况。
14. 各级各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生产巡查、督查、检查、暗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15.结合本行业领域与本单位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点位制定专项方案,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三、方法步骤
(一)工作方法。
全社“防风险 除隐患 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按照企业自查、部门抽查的方式进行。
1.企业自查。各企业按照行业领域专项方案部署,对照排查清单,全面开展自查整改。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亲自部署安排,组织本单位生产、设备、仪表等专业技术人员和现场经验丰富的部门主管、班组长,依据排查清单,结合本单位实际,从每一项管理工作、每一项规章制度、每一个工作流程、每一台设备设施、每一个工作岗位查起,全方位、全覆盖、深入细致地自查安全隐患,做到无盲点、无死角、无漏洞。对自查出的所有隐患建立明细台账,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隐患整改完成后及时销号上报,并深入查找导致问题原因,补齐短板和漏洞。自身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聘请专家或者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帮助指导开展自查。
2.部门抽查。市社抽查本系统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市社包联领导组织专项督导检查组对重点企业开展实地检查抽查。部门抽查一律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插基层、直奔现场的方式开展。
(二)工作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自2021年4月下旬开始,到2021年5月底结束。
1.动员部署阶段(4月30日前)。制定“防风险 除隐患 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排查范围、排查重点、排查清单。各单位按照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2.企业自查阶段(4月30日至5月10日)。各企业按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和排查清单开展全面自查,对排查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立即实施整改。企业排查出的所有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及时报市社安委办,5月7日前所有企业完成自查上报。企业自查活动要贯穿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始终。
3.部门抽查阶段(4月30日至5月18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期间,市社督导组对各社属企业开展抽查。抽查过程中发现企业自查弄虚作假、重大隐患隐瞒不报等行为的,要严肃追究企业责任。
4.总结提高阶段(5月25日至5月31日)。开展“防风险 除隐患 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回头看”,确保重大风险隐患“存量清零”“增量动态清零”。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深入总结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着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坚决克服厌战情绪,做到思想上不松懈、精力上不放松、督导检查力度不减弱,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主动作为、狠抓落实。成立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本单位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亲自研究部署、组织推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排查整治责任。
(二)落实领导联系督导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三个必须”和属地监管原则,建立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包联督导机制,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取得扎实成效。市社包联领导任组长的市社各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督导检查小组,至少深入1家企业进行实地督导检查,督导推进排查整治工作落实。
(三)严格排查整治责任。市社对本系统本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负监管责任,各单位对本单位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负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并认真填写所附表格、及时上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落实领导职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力部门和企业,要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把本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纳入“一表三清单”,加大督查力度,提高整治成效,切实把三年专项整治的工作推向深入。
(四)严格督导检查。切实强化督导手段,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通过“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四个一律”措施。
(五)加强宣传教育。各级要充分利用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安全知识;利用各种媒体及时总结推广大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善于运用事故和案例向企业和职工宣讲危害和教训,强化安全教育和警示作用,扩大和增强检查效果。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重大隐患,对检查不认真、走过场,有隐患不排查、不整改,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曝光。
(六)确保工作实效。各级要充分认识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行动要求,扎实开展排查整治。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确保存量隐患全部清零,增量隐患动态清零,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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