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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综合改革 助力乡村振兴 滦南县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农村综合服务社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9-16 16:14     来源:唐山市供销合作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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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供销社综合改革以来,滦南县供销社把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作为提升供销社为农服务综合能力,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认真谋划、主动作为,积极与县政府沟通联系,争取县领导的支持。近日,滦南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滦南县关于建立农村综合服务社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到2019年底,供销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村级覆盖率达到100%”的工作目标,滦南县供销社在各行政村建立的农村综合服务社,名称统一为:滦南县供销合作社XX村综合服务社,并采取三种组建形式,一是在供销社有经营服务网点的村,单独组建或合作组建。二是在规模大、经营好的便民超市、农民合作社组建。三是依托农村综合服务站,加入供销社为农服务内容,建立供销社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服务标准和流程。

《实施方案》明确了四项服务内容,一是流通便民服务,主要开展农资供应、日用品销售、农副产品购销服务,并逐步增加家电维修、代存代缴等经营性服务以及农技培训、信息服务、文化娱乐等公益性服务项目。二是农村电商服务,积极对接全国总社“供销e家”等电商平台,开展农村电商服务,扩大电商采购、特色农产品销售等业务规模。三是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在各镇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在各行政村综合服务社设立信息采集点,及时收集各类农村产权交易信息,为交易主体提供产权交易综合服务。四是其他服务。为农民提供农业技术培训服务,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充分发挥庄稼医院、农资经营企业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防治、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等服务功能,提高农民科学种植、养殖水平。

下一步,滦南县供销社将以《实施方案》的出台为契机,主动与各镇进行工作对接,把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大家尽快熟悉供销社工作,进入工作状态,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典型培育,在每个镇选择2-3个服务质量好、管理规范的村级综合服务社进行典型推介,并适时组织观摩学习,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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