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他做出的一系列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是我们党“三农”工作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第四篇
农村要改革,土地是关键
施红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研究领域为宏观经济形势、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等
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部区域经济学教研室主任
01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在当今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的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请问施红教授,在您看来,当前,土地和农民的关系有了哪些新的变化?
施红:
在中国农村的发展中,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一直是最重要的关系之一。我们曾经实行过“大包干”、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到现在,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也一直在与时俱进。
从当下来看,农民跟土地的关系,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三权分置”,也就是把农民的承包地分成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中,所有权是归村集体所有,这也是集体经济的一个重要表现。承包权是归农民所有的。最后是经营权,农民去城市务工的时候,没办法对自己的承包地进行经营,这时候,他就可以把经营权流转出去。
所以说,“三权分置”中,所有权体现了公有制的组成部分,承包权体现出对农民利益的保护,不管他到哪里,承包权都是归他所有。经营权体现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中,农村如何通过经营权的流转,让土地规模越来越大,达到适度规模经营的目标,提高农民的收益。
02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一环。那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这一方面又做了哪些深入的部署呢?
施红:
习近平总书记对完善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有着非常清晰的部署。总书记曾经提出,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魂”。土地制度无论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我们讲底线思维,这就是农村改革的一条底线。
另外,讲到农村的家庭经营,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小岗村主持召开的农村改革座谈会上强调,必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要抓紧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真正让农民吃上“定心丸”。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这其中,长久不变就意味着承包权永远是农民的,这样农民就会更加爱惜自己的土地。
这些都是总书记对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所做的非常重要的论述。
03
现在很多城里的人退休之后都想到农村去买块地,养养老,感受一下田园牧歌。也有一部分年轻人,想到农村买块地搞搞旅游,但是现在政策并不允许这样做。那么,花钱到农村去买宅基地,为什么不行呢?
施红:
有的人说,城里人到农村去买地,城市的资本下到农村,对农村不应该是个利好吗?为什么会有限制呢?
我们平常讲“三农”问题,讲的基本上是经济问题。实际上,“三农”问题也是个政治问题。农村不仅要经济,更要稳定。那么农村怎样才能稳定呢?就是要让农民稳,怎样才能让农民稳呢?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所以这个命根子是不能轻易去动的。宅基地是农民最重要的财产之一,如果城里人大规模购买农村的宅基地,农民就会大量失去他们最重要的财产,农村可能就会出现很多不稳定因素。
所以,对于购买农村宅基地的现象,我们必须加以限制,特别是要限制城里人到农村去建别墅,搞大院子。这实际上是在保护农村有限的资源,也是在保护农民自身的利益。
来源:三农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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