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中国农业银行决定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政策创新试点工作。
为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引导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下该政策的具体内容!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这个词的概念。所谓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就是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
可以看出,这“联合体”里的主要成员有三个,就是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为什么要让这三者联合呢?这主要是让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社,让合作社更好地服务农民,让农民更加专业化,从而形成一个强而有力、能够抵御市场风险能力的农业产业综合体。这三者也是本次政策的支持对象。
二、试点任务和范围
(1)试点任务
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要完善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制度,牵头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示范创建,建立和发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名录,提炼总结典型,广泛宣传推介,引导现有农业产业化支持政策向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倾斜。
农业综合开发机构:要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员申报产业化发展项目,给予贷款贴息、财政补助、股权投资等支持。
农业银行:要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员积极提供贷款融资等金融服务。
(2)试点范围
2018年,选择河北、内蒙古、安徽、河南、海南、宁夏、新疆等省(区)作为试点省份;
2019-2022年,将根据情况积极扩大试点省份范围。
三、支持方向和措施
(1)支持方向
1.龙头企业:重点支持其发展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和其他新业态;
2.农民合作社:重点支持其提升农业服务能力、带动农户发展能力,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
3.家庭农场:重点支持其提升农业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水平。
(2)具体措施
对开展高效农业种养基地建设、农业新技术和新品种引进与推广、农产品加工、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项目要加大支持力度,补齐农业产业链条短板,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建设。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员获得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贷款,优先安排贴息。
农业银行各分支机构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员通过增信、担保等方式申请生产经营贷款,贷款利率原则上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并允许根据市场情况适当上下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5%。
加强银政合作,推进抵押担保方式创新,有效解决抵押担保难问题,对于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融资需求,农业银行优先调查、优先审贷、优先安排信贷规模。
对于纳入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贴息支持范围的,农业银行优先放贷。
原则上按照存放在农业银行资金额度的10倍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员进行放贷。对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员提供贷款担保的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可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支持。
四、试点工作要求
每年3月底前,试点省份省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会同省级农业综合开发机构、农业银行分行向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业银行总行报送试点方案;
主办单位:唐山市供销合作总社
联系电话:0315-282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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